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保险代理,目前我公司出台了公司管理制度,明确把“未经公司同意为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并接受任何报酬的”归纳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如果公司拿这条给我说事,我是否有理由反驳。另外,公司这条规章制度在法律上是否能行通。
2025-07-04 17: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从事兼职工作,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您作为国企职工,在没有经过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保险代理活动,是合法的,无需担心被追究责任。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公司规章制度能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和目的。一般来说,企业可以对部分关键岗位或特定情形设定较为严格的管理措施,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其公平性、合理性以及与劳动者的实际利益相匹配。如果公司规章中的条款存在违法或者不合理之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据此提出合理有效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