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工伤护理费,現在都四月份工伤退休职工增加部分迟迟拿不到手?
2025-07-04 18:0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规定明确指出,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您提到的“工伤退休职工增加部分”是指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的一次性工伤退休待遇。 关于您的具体诉求,建议您及时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时限要求。如果您认为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如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者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建议您直接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