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们走医保卡看病,公司说商业保险到期不能报销,采购中,让我们等,现在可以报销了,但是只能报销2018年1月开始的,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或者国家规定,有没有什么解决方式
2025-07-04 16:0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问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应当由单位为其缴纳。因此,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前未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那么该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公司说商业保险到期不能报销”和“只能报销2018年1月开始”的说法,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待遇。 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