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借了高利贷,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人家来要钱的,我才知道的,他人不在家,我知道后,我们就办理了离婚手续,他说这个钱 跟我没有关系,是他借的赌博去了,我们离婚的时候,在他名下,有一份房产,他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把这个房子给了我,但是还没有过户,因为房子还在按揭,现在人家高利贷天天过来要钱,我又义务帮他还债吗?还有,这个房子是不是现在就已经属于我了,
2025-12-28 15:16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如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那么该协议应该是有效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一方,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自动归其所有。 其次,关于高利贷的问题,如果您的丈夫在借款时没有告知您或未获得您的同意,那么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笔债务。 再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