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看了一个商品房,比较满意,冲动之下交了定金五千,还有一万元的团购费,只有交了团购费才能享受每平优惠300元,现在我又后悔不想买了,要求退回一万元团购费,但开发商说什么也不给退,让我走法律途径。咨询一下律师,我能要回这一万元吗?另外,团购费没体现在认购协议书里,只有一张收据。
2024-10-19 17:39首先,您有权要求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任何已支付的款项或服务费用。因此,即使没有书面协议,只要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团购费已经支付,您都有权要求退款。 其次,关于团购费未出现在认购协议书的问题,这可能表明开发商并未明确告知团购费的具体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录音或者其他方式记录与开发商的对话,以证明您的主张。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