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去年签了房屋财产分配协议书,房子是他婚前买的全额付款,现在协议说给我一半,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目前没有房产证,已经备案了,我想问下,这个协议他还可以反悔吗?
7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协议属于个人婚姻关系的产物,而并非基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将房产份额平均分配,也不能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关于您提到的“我老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如果该房产是在结婚后取得所有权,并且该房产是作为对您的一种赠与或者婚前财产的一部分,则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受《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您是否签署了任何书面协议,该房产都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婚后才取得所有权或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对这笔财产进行分割,但具体分割比例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该房产的价值、您们在婚姻中的贡献程度等。 总之,建议您先详细了解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其取得时间以及您们在婚姻中的贡献程度。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请务必确保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请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