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对象在2013年七月份订婚了在老家,没过多久我就怀孕了,他们家人一直不同意我要这个孩子,各种不同意,男方家人给我打胎药,在八个月时候去医院要打掉这个孩子,是我自己跑出来回到我姥姥家,我问过我对象,他也不想要,他觉得我们都太小,但是是我一意孤行要这个孩子,我对象那我也没有办法,之后14年四月份孩子出生了,我们一直没办结婚证,男方年龄不够,1997年12分的,孩子出生后他家人说把孩子户口弄到我户口上,结果弄到了他们户口,现在孩子已经三岁了,我和他也分手了,他们家人不把孩子户口给我们,而且我是单亲家庭,我和我妈妈生活,男方家一直没有房子,去年时候才盖的房子在农村,我跟我妈妈也没有房子一直
2024-09-04 14:07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并且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如果一方在没有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终止妊娠并要求抚养孩子,这可能被视为违反婚姻法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接受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通过法院或者其他途径寻求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