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涉嫌故意伤害,被判8年,2012年9月份假释,2015年4月份期满。在2016年10月9日因为情感纠纷将女朋友掐死,之后主动投案自首。一审法院在2017年5月判决死缓,当事人在6月25提起上诉
2025-02-13 15:0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我需要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您之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了8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在2012年9月份被执行了假释。这意味着您的刑期已经执行了一部分。 在2016年10月9日,您因为情感纠纷将女友掐死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由于您是在2016年10月9日被抓获并投案自首,因此您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刑事追究。在您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会考虑您的前科和犯罪情节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上诉权是非常重要的权利之一。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 最后,请您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