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爸爸单位分的房产证是全家三口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今年要拆,另一套是作为婚房给我买的但房产证是爸爸的名字,因妈妈脑出血需要人照顾,我爸爸当时在亲戚面前说:他身体不好要我照顾我妈等我妈去世后那套婚房给我,我辞职在家照顾我妈六年多妈妈去世,当时爸爸表示跟我们过不再找了,就没提房子的事,谁知妈妈去世后不到一年他又找了一个,打算今年结婚,现在跟爸爸已闹僵,我不想妈妈辛苦一辈子的财产到最后便宜别人,这种情况我可以提出分家产吗?我又能分多少呢?现在不分等我爸爸去世后,如果他把他的财产全部给我后妈,这些房子都是她的吗?
2025-05-27 15:36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首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属于您的部分房产。同时,考虑到遗产继承法的规定,您可能还可以争取获得一定的补偿或赔偿。 至于房产证上的姓名问题,通常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如父亲的名字),也不影响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因此,即便父亲与您母亲离婚,并且后来再婚,房产证上的名字也不会改变房产的所有权。 最后,如果您和您的父母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家庭生活,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例如协议离婚或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