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的土地重测量的结果与98年承包合同面积有差距,98年调整土地时没有测量,延用了分包到户时老数据,由于测量技术,自然流转,土地互换等因素造成实际面积超出合同面积,村里坚持按合同面积给确权,多出的面积不给确权,而且不给确权的部分每亩收50元才给申报种植者补贴,请问这种做法附合中央政策吗?
8天前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首先,关于土地重测结果与98年承包合同面积之间的差异,这通常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情况,如分包到户后土地重新分配或土地流转等。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已经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并依法登记,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对于已经存在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解决,而不是通过收取额外费用的方式来强制实施确权。 至于您提到的每亩50元的补贴问题,这个金额似乎超出了合理范围,且与法律规定不符。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政府应该提供适当的补偿,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此外,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应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处理。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您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土地确权和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