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养殖场。公司每月15开上个月工资,工资倒是准时发。但除此之外还要扣压金,职位不同扣的金额不一样从1000到20000不等。公司解释说押金要在离职一个月以后发放。还有绩效奖金每月只发百分之七十,其余部分要在本批鸡淘汰后发,中途离职不予发放。请问这么做合法吗?
2026-03-03 13:08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的工作证件或者劳动合同等其他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重要文件。因此,要求员工提供押金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行为都是违法的。 关于绩效奖金的问题,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当月支付给员工全部应得的薪酬和津贴。如果公司只是将绩效奖金的一部分留待下一批鸡淘汰后再发,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在发放薪酬时应该一次性全额支付,并且在员工有权利获得所有应得的报酬。 此外,公司的做法也可能会导致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下降,可能导致员工流失,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