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签了份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干了两个月我想走可以吗?用不用赔偿或者别的。
2024-09-15 00: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不适合您,您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如果您想在两个月内离职,那么您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说明原因。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离职请求,您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数额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