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子的房主,我先收了一份买房定金,之后又收了一份高价的定金,我现在想把第一家的定金退回去,但是第一家要求四倍退回,还要去法院告欺诈,他也不来取钱,我是不是就不能和第二家买主去房产交易?
2024-12-03 21:05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第一份定金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并且您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将房屋过户给买家),那么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然而,如果您是在承诺房价的基础上收取额外的高额定金,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纠纷。 首先,您应该确保您有充分的理由来退还这笔款项。例如,如果该额外的高额定金是为了弥补之前未达成协议时的损失或作为对未能完成交易的补偿,那么您可以考虑退还这部分额外的款项。 其次,建议您与买家进行沟通,解释您的立场和理由。如果买家同意,您可以考虑退还额外的款项。如果他们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买家坚持要求全额退款并起诉欺诈,您可能需要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仔细评估您的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