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7年4月份购买的一套二手房,价值105万,4月份时只付了49万,这个月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今我才看到合同中,中介写着如果甲方违约,支付订金外还要在支付50元,明明是50万元。现在如果甲方后悔了,我这个赔偿金该怎么算。
2024-12-03 21:55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并且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即如果甲方违约,需要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未支付的房款)和一定的费用(50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及相应的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会因地区法规、行业标准或个人意愿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与中介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对合同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