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在九月份跟一家农贸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租了一块场地准备经营蛋糕店,合同签订在九月初,商场尚未营业,当时说九月底正式营业,但一直到现在十二月底仍未营业,我已经于九月份将店面装修完毕,现在不想再继续等待了,这种情况除了要求返还租金是否可以要求其他补偿,比如说装修费用,这四个多月的损失费用!
2025-04-14 19:45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商户进行协商。如果你愿意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那么他们可能会同意给你一定的赔偿或者减免部分租金。 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并要求商户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剩余租金和可能的违约金(如提前终止合同的罚则)。 提出诉讼。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你对商户的行为不满,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权利被侵害以及商户违反合同的具体事实。 赔偿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有权要求商户赔偿因为商户未能按时开业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因延迟开业而造成的损失等。 请注意,具体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条款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更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