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2014年深圳被两个区的交警队莫名的扣分,其中龙岗交警大队扣了6分,南山的一个交警队扣了12分,本人均不在场,也未收过短信提醒,后开朋友的车违章了,打算拿自己驾驶证跟他一起去扣,才发现被扣了分,驾驶证也且在身上,从未外借,去年去交警部门处理,一直未果,问交警部门说已上报省厅,但是大半年过去了,一直没有结果,请问律师,这种该怎么处理,能不能状告交警部门?麻烦律师给予指导,谢谢。
2024-10-31 07: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并在驾驶证有效期内保持良好状态。如果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或警告,那么您并不应该对驾照上的分数负责。此外,如果您的朋友开车时发生违法行为,您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与当地的交警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申诉; 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已经起诉至法院,等待法院的判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