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森林法,土改时晋绥边区管理委员会给我家颁发的林权证,到现在政府也没有退还,请问现在怎么解决
回答数:748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您所拥有的林权属于集体所有。在土地改革时期,晋绥边区政府为您的家庭颁发了林权证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历史事实的。但是,如果政府至今未将该林权证退还给您,则建议您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维护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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