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在2015.4.17号离婚的,孩子抚养权在我这,离婚协议上是一个月抚养费是1000块钱,前夫一直都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我如果起诉前夫,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前夫可以吗?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要来孩子的抚养费呢?
2017-11-30 23:06抚养费数额问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