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甲方和乙方共同贷款买了一辆车,搞运输,车在我的名下,乙方出车时出了车祸,轻伤,修车35天,双方共同修车,现2年半,保险下来24000元,还有51000元没有下来,乙方有误工费18000元,现要分车,这种情况怎么分合适,?
2024-07-23 18:4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您作为车辆所有人应当支付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费用。此外,由于车辆已经属于您的所有,因此您也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关于维修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修理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则需要您自行承担。对于误工费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将这部分费用计入车辆购买价格或者折价给乙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协商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合理,并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最后,建议您与乙方就上述事宜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处理。如果您对具体细节或法律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