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二年前,哥哥着急结婚,出于亲情,我原价将我的房屋卖给了他。房屋户名一直写的父亲名下,并口头约定以后他条件好了,而我不好,我有权原价回购。请问我是否有权购回?回购他是认可的,但现在只同意市价回购。谢!
9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哥哥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可能存在纠纷的可能性。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因此在没有得到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哥哥以低价购买您的房产是不合法的。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对回购价格有争议,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回购。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人士,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纠纷。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