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驻马店市泌阳县医疗纠纷方面的律师介入。 2018年2月21号委托人母亲在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泌阳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向委托人推荐单唾液等神经类注射药品,委托人母亲在吊水期间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后转至郑州市医院进行治疗,郑州市医院化验结果显示属于神经类药物导致的。现已转至泌阳县人民医院,当事人现无法站立,有气无力。委托人现需要律师介入,律师费面谈。
19天前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并信任我们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提供帮助。针对您所遇到的情况,我将为您提供以下建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关于医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健康负责,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尽到这一义务,造成了患者的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鉴于您母亲目前的症状,可能存在医疗事故的风险。因此,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医疗纠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后,考虑到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大量的证据材料,建议您尽快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情况并为您制定最佳的策略方案。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