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热依汗古丽,今年33岁,从2014年低开始我跟一个男人认识并谈恋爱,在我之前她已经结过两次婚,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已离婚,我在一起以来,都是我养着他,去年我怀孕,因为当时我经济情况差,他也不愿意帮我,所以我没办法做人流,而且他说没办法就生下来,我们养,说会和我结婚,但我怀孕到生孩子,他都没给过一分钱,我也忍了,今年3月17号生孩子,但是他又不愿意要这孩子,现在我打电话也不接,躲着我,而我没房,没钱,实在没能力继续坚持,我能上诉他来养孩子吗?
2025-02-09 00:27尊敬的热依汗古丽女士。 您的情况十分复杂且具有争议性。首先,请您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并在必要时进行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然而,如果您的丈夫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尝试与他沟通,向他解释您的困境以及您的需求,希望他能够给予支持和帮助。如果您认为他的行为是不道德或违法的,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同时,建议您收集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报告、医生出具的生活费计算书等,以便为诉讼提供证据。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最后,无论何种情况下,保持冷静和理智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