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时没有仔细阅读~回家发现上面有一句甲方公示乙方已阅读同意的买卖合同,首先甲方并没有公示,其次如果正式合同上有我无法接受的条款是否我也必须签署,否则就视为违约?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有办法拿回定金?
2017-10-28 14:47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家违约的话,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家违约,则要双倍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