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五月二十开始在壹兜麦香上班的 过了试用期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长期工的 每月工资3200 当月工资下月底发 六月底已收到五月工资 七月初口头向店长申请过离职 但是七月十四号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上班 被告知七月份及六月份的工资不予发放 现在问公司索要工资 公司呢要按照短期工2800一个月算给我 并且要扣除我七月份百分之二十的工资 这样合法嘛 后来告知我合同上写着不满一年是1800一个月给我算 这个合理合法嘛 现在我们双方因为工资怎么算的问题僵持不下 能麻烦您告知我法律上六月份及七月份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2020-12-22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