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前不久胃癌晚期去逝了!在确诊是胃癌晚期之前!我们在当地的医院诊断为肾病综合征住院32天!期间用了大量的激素和人血白蛋白!还是不见好!大夫让我们回去养!我们后来去了北京,确诊是胃癌!但是因为激素的原因!我们不能进行癌症的治疗!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去通过法律途径和医院要个说法吗?
2024-09-01 03:32关于您父亲去世后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患者及其近亲属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激素和人血白蛋白使用导致胃癌的可能性并不明确,因此直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可能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并且涉及到复杂的医学知识和技术应用。此外,考虑到医生的职责是尽力治愈疾病,而不是避免风险或减少副作用,这可能会对医患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尽可能地获取有关医疗行为的信息和解释。如果您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或者伦理标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