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嫁到上海4年期间生了一个孩子是上海户口,现在和老公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我们之间有一套房子,名字是我们两个人的,离婚协议上他什么都不要的,包括孩子抚养权也是我,现在关键想问问房产证上他的名字可以去掉吗?如果名字去掉了孩子的户口我可以迁到这套房子里来吗?求解答谢谢!
2024-07-20 09:2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的变更需要经过产权登记机关的变更手续。在离婚时,您可以与配偶协商一致将您的姓名从房屋的所有权中移除,并且双方同意您的孩子由您单独抚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是否能够迁移到该房产内,则取决于户籍管理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孩子的户口已经随父母共同居住,那么通常可以在离婚后通过合法程序将孩子的户口迁移至新住所。但是,具体操作还需要依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房产的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