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二十年前去世的,当时房子不值钱,我爷留了一套单位分的房,后来我爷死了之后房子需要买断才能继续住,那时候我爸兄弟姐妹谁也拿不出钱,谁也不想买,因为房子那会不值钱,我爸花了两万买断了,给我奶奶留个住处,之后户主,房子房产证都是我爸名字了,现在二十五年了,北京房子十二万一平了,我爸的兄弟姐妹都来了,让我们交出爷爷的房子要我们卖,说要平分,我们也就这一套,他们早年也都买房了,我们因为就有这一套,所以也没买,如果平分了,那点钱北京买不了了,法律上这个房子到底还属于我爷爷的还是我爸的
2024-09-12 17:21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一般遵循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人。在您的情况下,您爷爷遗留下来的房屋应当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由于您和您的家人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购买该房屋,并且该房屋在您父亲去世后已经由他名下登记为您的家庭成员所有,因此这应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将房屋归还给您或者您的家庭成员,而不必担心任何法律纠纷。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您可能需要考虑一些额外的因素,例如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存在,以及是否有其他的法律规定或其他因素影响到这个问题。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有权利要求将该房屋归还给您或者您的家庭成员,而无需担心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