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公司已工作满十年,与公司签有无固定期合同;且现在孕期。两周前公司以我孕期休了长病假为由,跟我谈要我离职,或者威胁我孕期到生产前再有病假就转为长期待岗(生育后也不再转回原岗位)。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现在与公司谈离职补偿,应该可以主张多少钱呢?
2021-04-19 11:1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