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我出了车祸,当时我是一名孕妇怀孕七个月左右,我是骑着摩托车左转进入路口的,已经进入了人行道的时候突然有一台摩托车撞翻我,我只是轻微擦伤,起身时我破坏了现场把车扶了起来然后对方叫我把他掉地上的东西捡起来,然后他的妻子因为他的车速原因被甩在地上趴着后来一起去了医院,他的妻子当天晚上没什么事,据说是第二天就进去了ICU,然后交警大队打电话说对方要求我给医药费,一切正常手续都没有,只是要钱,然后是录口供,因为是孕妇所以取保候审,十二月份我生下了宝宝,现在处于哺乳期,昨天交警大队的又打电话来叫我带着宝宝去录口供,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取保候审时间一到就要坐牢还是打官司,我责任大还是对方责任大
2025-06-07 02:0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交通事故中作为受害人受到了伤害,并且被告方也受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您可以考虑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那么您需要证明被告方的行为与您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告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此外,还需要证明您的医疗费用等损失是由被告方造成的。 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有违法行为、损害程度等因素。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明确的责任认定,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