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是农村的,我们这里还都是相亲,媒人牵了线,俩人看对眼了就订婚,然后就各自出去打工,几个月以后就结婚,所以之间了解的很少,我侄子去年结的婚,结婚以后才发现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时常犯病,我侄子很苦恼,想离婚,听别人说这种情况离婚有病一方受法律保护,俩人的共同财产都归有病方,请老师给我解答一下
2025-02-17 03:04您的提问中提到了一个复杂的情况。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的收入和共同财产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并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则这些财产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精神疾病是否影响婚姻关系的问题,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已经分居一年以上,并经过法院调解无果,那么可以被视为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导致离婚的可能性增加。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或对方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与对方的关系,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