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七年孩子归女方抚养,当时不拿抚养费,一个月见孩子一次。她一直不让见,去年把孩子给我扔在门口家里没人,要抚养权她不给,孩子在这面上一月期学,孩子放寒假正好办办农村合作医疗,我给孩子补三年的,管她要孩子出生她也不给,没办法我把孩子送回去了,她现在以孩子名义告我,要抚养费能要出不?我想把抚养权要过来是否能挣过来?孩子现在十岁了,现在她起诉每月要我拿两千生活费给孩子,我该怎么办?孩子在她那边有很多不好的习惯,回去管说我们捏带孩子。
2025-01-24 23:2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子女教育支出以及抚养费用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裁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在您的情况下,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生活习惯,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孩子的生活状况。如果孩子在母亲那里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那么可能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子女的成长需求。孩子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教育需求等,都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父母的能力与意愿。父母是否有能力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持、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以及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等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对于抚养费用的问题,如果一方确实存在支付能力困难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法院调解等方式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