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朋友吃夜宵朋友带了一个我没请的人来吃,喝了点酒朋友走的时候叫那个人一起走,他不走叫我另一个朋友送,结果我朋友送他把车开到了河里两人都死了。交通事故认定为开车的朋友全责,然后对方起诉了把他的父母,妻子,女儿,儿子,和我告了,说我是组织者没尽到看护责任。 请问我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2024-10-27 20:42首先,您需要确定事故的责任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则可能被认定为间接责任人。 其次,您需要评估自己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程度。这包括考虑您是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或次要的责任,并且是否有证据证明您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最后,您需要考虑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这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例如事故造成的损失、被告人的财产状况等。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关联,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那么您可能会被视为非直接责任人。然而,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仔细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判决,以便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获得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