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6.3号骑电瓶车把女骑电瓶车的撞倒了,交警认定,我们付次要责任,她付主要责任。 去医院检查,屁股轻微骨折,不影响走,坐,躺,就是让休养。(她说是这之间上了几天班!!!) 今天又去复查,还没长好,医生说想快些好,还是得卧床休息。 我想问的是,她一直上班,不休养,这样肯定影响复原。那我们也要负责吗?她上班挣着钱,直到她彻底好期间的责任都要我们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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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如果不遵医嘱影响伤情,伤情复发等费用造成的扩大的损失,您是不需要曾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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