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师范类高校毕业生,4月26日和无锡市新吴区后宅中心小学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上没有写明违约金是多少,只是口头说一下2万。现在我想和他们学校解约,请问根据法律规定我需要付违约金吗?2万的违约金是否太高了?
2021-07-04 11:1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违约金还需具备前提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该条文规定的培训,必须是专项培训,即用人单位专门花费一定的金钱送特定劳动者进行培训,不同于普通的入职培训,后者目的是使劳动者能基本上适应本单位的基本生产要求,如上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老宋安全培训等。二是支付的违约金不得高于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