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借给朋友20万人民币,他当时写了借条的,现在朋友迟迟没有归还,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朋友应归还我20万人民币,但是朋友说他没有钱,所以还不了,据我所知,朋友名下还有一栋楼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朋友的名字,因为他盖楼房的时候因为斜浮面盖的不规范,所以房管所没有把房产证办下来给他,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能有什么办法把他的这栋楼房拍卖了把我的20万还给我?
2024-10-31 08:0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可能面临一些困难。首先,如果您的朋友确实无法立即支付欠款,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此外,如果您已经采取了法律措施,并且对方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考虑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尝试采取多种方式来确保您的债权得到偿还,包括但不限于查封被告的财产、冻结其银行账户等。在某些情况下,法院甚至可以命令被告出售其房产或其他可变现资产,以弥补您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