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州边街道显学村南9号的居民,我跟我前夫离婚了12年了,但是我的户口一直没迁走。离婚后3年都正常的领村里面的分后,第4年到现在村里面就没发分红给我了。村长说我和别人领了结婚证我就不能分红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还有权利分红吗?如果有我要走些什么法律渠道?
2025-09-29 15: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关于农村集体财产分配权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户口未迁移至新住址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是否可以申请将户口从显学村迁移到新的居住地。如果可以,那么您的户口迁移后应该享有与当地村民相同的待遇,并有权参与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分配。 其次,关于您和前夫的离婚协议书中的条款,如果您认为该协议存在不公正之处或者有其他争议,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通过诉讼或调解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无效或者修改其中不公允的部分。 最后,关于您对村长的说法不服的问题,您可以先尝试通过村委会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了解村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争取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式。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进一步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