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子,养老人10年,现在老人的地征收他用,钱要女儿保管,是不是不公平?老人已90多,为防去世后不公平分配可以将这钱现在公证吗?如果可以公证,作为儿子养了那么多年法律上有说法可以多得一些吗?
2025-04-15 23:5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如果您已经履行了赡养义务,并且有证据证明您在养老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但是,具体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关于老人的地征收以及钱款保管的问题,建议您与老人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意愿。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比如申请法院调解或提起诉讼等。 对于公证问题,是否可以公证,还需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中,公证可以增加其效力,但是否能多分财产,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都需要尊重老人的真实意愿,保护其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