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作伙伴工作期间,我把个人设备交给她保管,然后她就把设备放到了工作区域附近,但是我当时没注意到设备放的位置,后来离开工作区没带走,她忘记拿就丢了,这个责任算谁的!如果索要赔偿成立嘛?
1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合作伙伴在工作中使用了共同的工作设备。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您的疏忽,将个人设备交给了合作伙伴保管,并且没有及时将其取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设备丢失或损坏,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过失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用、替代设备或其他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分配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比如“任何一方丢失或损坏另一方的物品,应负责赔偿”,那么按照此约定,责任可能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如果您能证明自己在设备丢失前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例如检查设备是否被妥善保管等,也可能有助于减轻自己的责任。 最后,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