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32周,公司以“公司战略转型,调整业务发展方向”为由让我填待岗表,待岗一个月,工作另行安排通知。待岗期间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我现在起诉公司,之后的生育津贴是否还能正常拿到?
16天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目前处于孕期,公司单方面让您填写待岗表,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或安排工作的行为是违法的。 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了解您的具体权益。一般来说,如果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会根据您的工资水平来确定,通常会高于基本工资。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或者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