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18年12月6日合同到期,因腰痛需要治疗,有三个月医疗期,如果我11月休病假有病假条是可以休三个月,但现在医院只能每周一开。如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我要怎样维护自己利益。 2)另外公司18年12月31日公司变动。甲方有变更,如公司跟不跟我续签合同对我医疗期有哪些影响。谢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对于您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在处理员工合同到期时的具体规定,并寻求关于病假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延长假期的意见。 如果您已经休了病假并得到了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交这份病假证明作为您的医疗期证据。在医疗期内,您有权享受全薪或半薪休假待遇,具体标准由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确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约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则合同将在合同期满后自动延续。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者经济条件限制等,公司可能会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措施。 总之,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