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早上五点十分左右,我骑自行车出小区门口,门口新安装了一个横杆我并不知道,物业在横杆前方安装了一台可以移动识别车牌号的刷卡机,前面有照射灯,特别刺眼,比汽车的远光灯还要刺眼。早上天比较黑,照射灯正对出门的方向照的人根本就看不清路,我就按照之前的惯例出门结果就撞上了新安装的横杆。现在物业要求我赔偿,我说横杆前的灯太亮,横杆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我是没有看清才撞的,我可以赔偿,但是不应该承担全责。物业坚持不让我离开,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2024-09-09 05:5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驾驶人存在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则应当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认为横杆前的照射灯光线过强,但并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您的过错。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投诉该情况,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说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其次,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要求您离开现场,您可以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寻求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后续维权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