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借一万给别人,那人打了借条,也用他的车辆登记证作为抵押,但是户名是那人他妈妈。因为我朋友担心这些书面的证书都可以补办。于是以借车名义开走了那人车想以此抵押作为保障,我想问我朋友这样犯法吗?前提是借条上也有说明以车作为抵押!谢谢
2025-04-04 10:1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可能在合法范围内进行操作。首先,如果您朋友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将该车辆作为担保物,则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车辆可以被用来作为还款的保证。 其次,虽然借款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车辆为抵押物,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存在有效的抵押条款,并且借款人已实际占有并使用了该车辆,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车辆已经被视为抵押物,从而支持债权人对车辆行使优先受偿权。 然而,请注意,任何行为都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相关方都了解其权利和义务。此外,即使借款协议中未明确提及车辆作为抵押物,也不能排除对方通过其他方式主张对该车辆的所有权或请求解除抵押的权利。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