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农村的,结婚后盖了一幢房子,房子土地使用权在我父母名下。弟弟2016年犯事进了监狱,现在弟媳和他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应该分多少给弟媳?
2025-01-06 11:11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你父母,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并不涉及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或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是在你们结婚之前由父母购买并使用的,那么它应当是你的父亲和母亲所有,并不会因为弟弟的犯罪行为而发生变化。 此外,即使房屋是在你们结婚之后由父母购买,但如果房屋的产权证上写明了“共有”字样,则说明房屋是你们共同所有的,此时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在离婚时未进行过分割处理,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强制分配给对方。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