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我和老公1997年结婚。育有两个孩子。当时年龄小,结婚证年龄都多报了两岁,我的名字的一个字也是错的,当时用的那个身份证也已经注销掉了。因为没法继续这段婚姻我想离婚,老公一直不同意。前两天我去民政局查现在我用的身份证,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说婚姻登记网上没有我们的婚姻记录,要想离婚必须先再办理离婚证。可是我的户口本上家庭户主是他,我是配偶,婚姻状况是已婚。这样的婚姻该如何结束,希望能得到您的建议和帮助,万分感谢!
2021-06-20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