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在外面借了高利贷,也有我的签字,我现在想离婚。但是有两套房子,卖一套小的不够还债,一人一套我有权拿到吗?我是外来媳妇。
2024-09-19 16:0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对外借高利贷时获得了债务,该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债务是不合理的,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并争取自己的权益。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