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12月份结婚,急需用钱,所以用黄金抵押贷款了2万块,每个月利息是5千块,是月结的,因为我暂时没能力一次性还本金,所以每个月都是省吃简用省下来利息费用,从去年12月份一直到今年12月份,我交了整整1年的利息费用,现在我真的无力偿还这高昂的利息费用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有用吗?当初借的时候,有写一张借据,借的是2万,实际还2万5千块
2017-12-29 13:33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