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号在女方父母强烈要求下领证,领证前吹牛说有几套房子在市区几套房子在外省,领证了马上把隔壁市唯一一套房子卖了付了女方名下房子的首付。 15年8月男方出资全款购买了30万轿车,登记男方单独名字。 10月男方全款办了酒席,女方把她们那边的红包全部拿走。 16年5月育有一子,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男方母亲全程带小孩做家务还要照顾女方。 17年4月男方以父母积蓄加外借了一些资金付了房子首付外加贷款100万,房产登记男方单独名字。婚后几乎没有性生活。想以女方不尽抚养子女义务及不尽妻子义务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更有利。
2025-08-01 15:32首先,关于是否能以女方不尽抚养子女义务和不尽妻子义务为由离婚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依据。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不履行家庭责任或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并且可能会因此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权益保护。但是,在具体的案件中,还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婚姻期间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方面,通常情况下,离婚时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对于个人财产,则按照各自贡献大小、取得时间长短等原则进行处理。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赡养费支付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约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涉及的细节可能非常复杂,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