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俩因为欠条去开庭,我哥和她是情人关系她把一万块给我哥花了,她来找我哥,我哥不在,她让打欠条,我打了欠条还写了我自己的名字,十七年过去了。我哥到现在谁也联系不上。但那个女的给我要,这钱我没见过,当时因为那个女的和我哥有那关系,我哥不在我才打了欠条。 开庭时在法院我和那女的见了面,她就骂我,我一时气不过我和那女的撕打了起来。我女婿也来了,也打了那女的,还把欠条夺了过来直接撕了扔了找不见。经过法院协商对打架罚我3000元,对我女婿罚1000元。法院法官申我时,我把她给我哥和她的事讲给法官了,我也没承认我花那女的一万块,一直没承认我有她钱,法院作了笔计我按了手印。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才好
2025-03-19 05:37首先,建议您尽快与您的家人沟通,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或请求免除债务。 其次,如果您的家人愿意承担该债务,您可以要求他们签署一份新的还款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分期付款或延期支付等。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