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应为逾期了,然后叫金融公司垫还了42万,现在一个月了,本来是安千三的日息支付他这笔钱,现在他说我违约了,要按千5的利息计费,这合法吗
2025-03-19 07: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房屋贷款已经逾期,并且您与金融机构协商并同意由第三方(如金融公司)代为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那么该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债务重组或债务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不再需要直接偿还借款给债权人,而是将其转嫁给第三方。 然而,如果您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按照较高的利率(例如千5)收取利息,那么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即双方在签署任何合同时应该以平等地位进行交易,不得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即使您与第三方达成了一项新的协议,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合规。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了解其最新政策和规定,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