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准备离婚,关于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下, 共同财产,两套房子,一套49平左右在青岛即墨以下称小房子,按揭,每月1300,首付10万,13年开始还款。一套96平左右在青岛城阳区,以下称大房子,按揭,首付20万,16年开始还款。一辆车,全款11.5万 不满一年。 没有共同存款。 我是女方,想公平合理的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就好。 孩子,今年6周岁,女孩,现在奶奶帮忙照顾。我想要争取女儿抚养权。 我自己考虑要小房子和车还有女儿抚养权就好,大房子给他。请问我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 对了,两个房子都是我的名,当时他银行信用记录不好,不可以贷款,所以都写了我的名。
2017-03-05 18:45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